卢森堡探亲签证以探亲或访友为目的的短期签证申请(不超过 90 天)。申请者在准备材料时按照以下使馆的要求及摆放顺序整理:
申请人提供的材料(1-8):
1、申请表
用英语或法语填写的申根签证申请表,单面打印,无须装订,附1 张2 寸白底彩色护照照片(近6 个月内拍摄)
2、护照原件
护照原件,首页及申根签证页复印件,护照有效期须至少为本次签证到期后3 个月仍有效
3、户口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
户口本原件,整本复印件(无须翻译)
4、往返机票预订单(取签证时必须出具已出票的往返机票)
5、全程酒店预订单或住宿证明
6、医疗保险
旅游保险,涵盖在申根区整个旅行期间的所有医疗费用,包含回国治疗、紧急医疗救助、住院等,最低保额为3 万欧元
7、与担保人之间的关系证明
(1)探亲:经外交部认证的申请人和担保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复印件
(2)访友: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关系存续的文件、邮件、照片等
8、银行对账单及职业身份材料(如下):
最近3 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(工资卡和养老金账户优先):
18 周岁以下未成年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(9-12)
9、学生证 (原件+复印件)
10、 学校出具的准假证明:需包含 (a)学校地址和电话 (b)准假证明 (c)签字人姓名和职务
11、经外交部认证的家庭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。父母离异的情况下,有补充其它材料的可能性
12、 如无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同行,须出示以下材料:
-当未成年人跟随单方家长或监护人旅行时,不同行的另一方家人出具出行同意公证书,并由外交部认证
-当未成年人单独旅行时,双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具出行同意公证书书,并由外交部认证
-若父母不在中国境内居住,须出具境外常居地相关机构认证的出行同意公证书
邀请方提供的材料(12-14):
12、 护照首页复印件和居留卡复印件
13、 邀请函原件(不超过6个月)须包含邀请人签字,拜访原因,停留时间和是否提供经济支持
14、 卢森堡外交部担保函批文 (原件和复印件)
关于8中的职业身份材料:
在职人员:
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雇主证明信原件(英文或中文+ 英文翻译),须公司正式 的信头纸,加盖公章、签字,并明确日期及以下信息:
(a) 公司地址、电话、传真号码
(b) 签字人员的 姓名、职务
(c) 申请人姓名、职务、收入、工作年限
(d) 准假确认
未就业人员:
配偶的工作证明+婚姻关系公证书,须中国外交部认证(原件+复印件)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
退休人员:
退休证(原件+复印件)
注意:以上就是卢森堡探亲签证材料要求及材料摆放顺序的说明,请注意材料的序号就是大家需要摆放的顺序,请按照要求准备!